为强化产业国际竞争优势,中国台湾近日通过有“台版芯片法案”之称的《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该修正案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公司,投资前瞻创新研发及先进制程设备,各给25%、5%投资抵减租税优惠,两者抵减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50%。
中国台湾经济相关部门表示,将于6个月内,参考全球状况与搜集产官学研意见完成子法订定,在子法中明定申请流程、申请期限、审查机制及书表文件等。
关于适用对象,中国台湾地方政府说明,不会独厚特定公司与产业,只要进行技术创新且居于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要件者均可申请适用。条文规范,适用要件为︰一、研发费用及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二、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2023年为12%,2024年起为15%。三、购置先进制程设备达一定规模。
针对优惠项目,规定前瞻研发支出可抵减25%;先进制程设备支出抵减5%,且购置设备金额无上限,两者抵减各自上限为不得超过当年度营所税30%,两项合计则为不超过50%。施行期间自今年元旦起至2029年12月31日。
相关人士认为,只有提供租税优惠是不够的,必须拿出整体方案,把台积电留在中国台湾,并提出附带决议,在本条例修正通过后,在三个月内提出租税优惠以外的具体方案,并建立产业关键技术的保护机制,确保中国台湾半导体产能及供应链产业完整性,落实根留中国台湾的修法目的。
也有相关人士指出,支持高科技产业根留中国台湾,也提醒地方政府部门,中国台湾土地与水资源有限,应该要珍惜有限的天然资源,促进真正的竞争力,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厂商投资生产,国际不只重视可信任的供应链,也重视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在奖励产业的同时,也要避免“劣币逐良币”超过本土的环境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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