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年12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 公布对中国半导体行业 301 调查结论: 中国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行为、政策和做法 构成《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意义上的“可采取行动 的行为”,但暂缓至18 个月后(2027年6月23日)才开始征税。2024 年 12 月 23 日,USTR 启动对中国半导体产业政策的 301 调查,涉及中国半导体及在国防、汽车、医疗设备、航空航天、电信、电力系统等关键行业中的使用。经过一年的调查,USTR认为:中国针对半导体产业的主导战略是不合理的(unreasonable),并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因此可采取第301条措施,决定对来自中国的半导体实施 新增301关税, 2025年12月23日生效,初始税率为 0% (象征性启动), 2027年6月23日提高税率。新增关税覆盖的产品范围包括:
海关编码8542 系列(集成电路:处理器、存储器、放大器等)
海关编码8541(半导体器件、二极管、晶体管)
其他材料如:电子级硅、光敏半导体器件、晶体、晶圆等。
路透社报道认为,美国政府推迟对中国半导体关税执行时间(至 2027 年6 月)与目前中美正在进行的贸易与科技谈判有关,可以为政府谈判提供空间,不会激化矛盾或扰乱供应链。
需要注意的是,(1)此次公布的301关税调查结论与美国正在进行的232调查是两个不同的调查程序,对半导体的232调查还在进行中,预计美国商务部(Commerce)将在未来几日完成232调查(届时可能不会公开),并将结论提交给美国总统;(2)此次的301关税将叠加在“原先已存在的针对中国的 50% 301 关税”之上,后者是特朗普总统在2018年对中国“知识产权与强制技术转让”301调查后征收的关税。因此,目前美国存在两项对中国半导体的301关税措施;(3)中国商务部也于在2025 年 9 月 13 日发起针对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analog IC chips)反倾销调查,调查目前尚未结束。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