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欧盟宣布调降部分进口自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的加征关税税率,其中特斯拉由20.8%降至9%,原因是,中国政府似乎减少了对外资企业的补贴力度。宝马新款MINI电动车、安徽大众“与众”车型也由此前的37.6%降至21.3%,但比亚迪、吉利、上汽并无明显变化,分别由17.4%降至17%、从19.9%降至19.3%,从37.6%降至36.3%。

宝马表示,其在中国生产纯电动Mini的合资企业在欧盟最新的中国产电动汽车关税草案中被列为“合作公司”,因此有资格享受21.3%的低关税。在关税公告发布前,Mini并未被纳入欧盟的抽样分析,这意味着它们最初自动被征收最高37.6%的关税。
7月份,欧盟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加征新的临时关税;特斯拉曾考虑提高价格以抵消关税影响。欧盟委员会当时表示,中国政府的补贴削弱了竞争,压低了价格,损害了欧洲发展中的电动汽车业。
中国政府否认了这一调查结果,一些欧洲汽车制造商也反对这些在10%现有关税基础上加征的关税。欧洲汽车制造商大众汽、宝马、梅赛德斯-奔驰和Stellantis在中国面临着来自比亚迪和吉利等本土制造商的巨大压力,这些中国制造商也计划在欧洲扩张。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并指出欧方对中国电动汽车设限将扰乱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欧盟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
6月底以来,中欧双方基于事实和规则,就本案开展了十余轮技术磋商。中方一直本着最大诚意,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与欧方妥善处理贸易争端,希望欧方切实与中方相向而行,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用实际行动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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