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9 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了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将北京市等 24 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 3 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称,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该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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