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1 日消息,据科技部网站,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立项过程中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避免重复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

通知指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避免重复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具体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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